康德:物自身

康德:物自身

转自《哲学园》


表象与物自身

 

知识与经验的所有可能范围都被规定在感性和知性之中,这个范围康德称之为「表象」(Apperance),而任何超越于感性范围的对象,康德称之为物自身(Thing-in-itself)。人类只能对表象产生知识,但对物自身——即人类被动接受的感性数据源——并无知识可言,它是人类知识的界限所在。

 

虽然康德的批判理论是划时代的,但整个后康德的德国观念论(German Idealism)还是对康德的结论,即表象—物自身的对立,非常不满。最重要的问题是,康德的超验哲学如果本身也是知识,又怎么能「先验地」「超于感性范围地」去为人类所有可能的知识画下界限?这不是违反了他自己的理论了吗?正如黑格尔所说「当你画出界限,你已经离开了这界限」。

 

德国观念论认为知识对物自身的无能为力会无可避免地回到怀疑论之中,而且「物自身」这个概念本身更是和康德哲学格格不入,当时著名的哲学家雅各布布布比就说这么说「没有物自身,我进入不了康德哲学;有了物自身,我不能在康德哲学中停留」。正正是这个表象—物自身的对立,发展出后续的德国观念论。

 

(德国观念观对康德的理解其实非常粗暴。他们单纯认为康德是在说「有物自身存在,物自身不可知」,导出「现实中有基本的东西是不可知的」,因而引起怀疑论。虽然康德在很多场合也以这个方式表达自己的哲学,但也有很多康德哲学学者已经否认这是康德哲学的中心和唯一的解释。但不论如何,德国观念论这个「美丽的误解」产生出另一个精辟的哲学时代。)

 

知识与伦理、理论与行动

 

在第一批判结束之后,康德把目光转向伦理学,写下他的《实践理性批判》与《道德的形而上学基础》。

 

如果知识论的研究层面是「主体作为认知者」,那伦理学的研究层面则是「主体作为道德行动者」。认知是理论性的、用以生产知识,但道德是实践性的、要求作出行动,虽然我们可以对道德本身作出理论性的研究,但道德行动本身是非理论性的。没有单纯作为理论知识存在的道德,真正的道德只存在于作为行动者的主体之中,康德的目标就是要把知识和行动划分为两个不可互相化约的层面。

 

从第一批判,即理论知识的角度看,更准确地说,当主体作为认知主体,经验世界,包括主体自己的客观存在,都受各种法则和因果律所支配,有着必然的规律。但如此一来,这个世界就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行动,更谈不上有道德行动,因为道德只存在于自由的行动主体之中,而那些只能跟从必然规律运作的机器则谈不上有道德可言。但是,康德在第一批判中已经把「自由」从知识的领域中踢走,对「自由」我们不可能有合法的知识。既然我们不可能「知道」自己是否自由,我们如何可能理解自己作为道德行动的主体?

 

但这正正是康德道德哲学的真正意义:知识的终点是自由的开端,知识不是「一切」(All),现实并非完全地由知识所包揽,现实并非只有一个序列(Order)。在知识的层面上,有超验和经验两个层面,两者不可互相化约,而在理论知识的层面之外,还有行动的层面,同样不可化约为单纯的知识。在知识的层面上,世界必然地呈现为在时空中依从各种必然法则运作,其中没有自由可言,但在道德行动的层面上,你不得不把自己设想为「自由」的主体,一个有着能动性和目的性的行动主体。

 

一但你把自已设想为没有任何主观能动性的单纯的「物」,单纯地接受客观因果律的支配,你就把自已当作认知对象的认知主体,而不是作为行动者存在。「自由」并非一种客观存在,它不存在于时空之中,它不是一种认知对象,它是人作为行动者的必然预设。

 

自由即自律

 

「自由」也不可能脱离于任何法则的「无规律」,没有任何规侓可言的随机根本称不上是自由,而是单纯的混沌。自由和「法则」、「目的」有着必然的关系,但这种「法则」又不可能是机械性的因果法则,它只能是人作为行动主体时为自己主动地规定的道德法则,简言之,「自由即自律」。

 

此道德法则必然来自于人类的理性,因为,感官欲望是来自于被外在对象所吸引,是被动的,而「自由即自律」,自由的法则根源不可感来自于外在对象,它只能来自于主体先验地拥有的理性能力。所以,一个人只依自己的天性去行动,想干甚么干甚么,那这人对康德而言并不自由,他只是受自然欲望控制。反之,他用理性去控制自己的行为,即自律,他才享有真正的自由。

 

因此,康德的伦理学被称为「义务论」,即道德行动的根据不能来自于任何外在的因素、个人欲望和权威,而只能是来自理性为自我规定的责任和律则,即义务。道德不为感官快乐低头,也不为效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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